发布时间: 2008-01-09 02:54:52作者: 中消报记者张学勇点击: 19类别: 成都市建设网
“皇家”满天飞 成都恒大卖房还是卖皇宫http://www.315sc.org 中国消费网 四川频道 (2008-1-9 10:43:2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 该公司的广告宣传涉嫌违反《广告法》中不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和使用绝对化用语的规定,成都市青羊区工商局已介入调查。
小区规划是“领袖级”的,小区景观是“皇家”的,物业管理是“总统级护卫”的……四川省成都市一开发商在其楼盘广告宣传中使用了这样的词汇。记者1月3日从成都市青羊区工商局获悉,该公司的宣传行为涉嫌违犯《广告法》有关规定,工商机关已介入调查并将依法予以查处。
广州恒大地产集团下属的成都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成都公司)去年在成都市相继开发了恒大绿洲、恒大城两个楼盘项目。不久前,有网友在中国消费网上留言,对该公司在楼盘宣传中大量使用“皇家”、“至尊”等词汇的宣传行为提出质疑,一位网友在帖子中将该公司的宣传行为戏称为“买房送"皇室"称号”。
记者调查发现,“皇家”一词在该公司开发的恒大城楼盘宣传资料中出现了10次。记者同时看到了如下宣传语,“领袖级规划,彰显至尊豪情;为你奉上总统级护卫;湿地公园、碧落湖、花博会主会场共同拱卫皇城”。在恒大绿洲楼盘的宣传资料中,“皇家传世尊邸”的字眼醒目,其中还有不少诸如“顶级”、“奢华”、“超世界水平”等词汇。
2007年12月20日,恒大成都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助理肖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公司在上述楼盘宣传中之所以使用“皇家”、“皇城”等词汇,是为了更好地形容其楼盘的高品质。
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了解到,根据统一部署,该市工商系统自2007年10月以来开展了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活动,整治的重点包括有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炫富广告,以及遣词用句故意夸张或采用模糊语言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
2007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记者先后将恒大成都公司在楼盘宣传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向成都市青羊区工商局、成都市工商局广告处、四川省工商局经检总队进行了反映。三级工商机关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的宣传用语有炫富之嫌,涉嫌违犯《广告法》中要求广告中不得含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内容的有关规定。2007年12月28日下午,青羊区工商局正式通知该公司接受调查。
1月3日,青羊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目前搜集的证据资料来看,恒大成都公司的宣传行为除涉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外,还涉嫌在宣传中使用绝对化用语,如称广州恒大地产集团为“2006年中国地产企业综合实力第一”、恒大绿洲楼盘为“最具购买价值的高品质住宅”等。
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李晋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省消保委近年受理的不少房产投诉多是因开发商虚假承诺引起的,就恒大成都公司的相关宣传用语来看,其中的“领袖级规划”、“总统级护卫”较为模糊,容易产生纠纷。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楼盘宣传中使用“顶级”、“奢华”、“至尊”、“皇家”等词汇,宣扬的是一种奢侈消费观,这不仅与崇尚俭朴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悖,也不符合当前建设环保型、节约型社会的时代要求。为此,他提醒消费者切勿受炫富、虚假广告影响,消费过程中要保持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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